(002094)5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及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6月3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5月10日收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